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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大学关于做好新学期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08-23 00:00:00 累计阅读:
各学院、部、处:
      根据省教育厅晋教体【2014】2号文件精神,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学期传染病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,更好地防范流感、麻疹、腮腺炎、水痘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流行,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就做好新学期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认真做好各类学生健康监测管理工作。
     各学院、附属中学、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晨、午检制度,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到校医院就诊,防止传染源的进一步扩散,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。校医院要加强发热门诊的值班力度,加强与属地卫生、防疫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,及时了解本地各种传染病的发病情况。患传染病的学生,经治疗由校医院或市级正规医院出具康复证明后,方可入学;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应离岗治疗,绝不允许带病上岗。
二、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。
      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利用宣传板报、广播、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传染病防治的宣传工作,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。教室、宿舍、图书馆、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要清扫保洁、定期消毒、保持空气流通和环境整洁卫生。
三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
      根据《山西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(晋教办【2012】17号)规定,一旦发生疫情,学校指定信息报送人员,在第一时间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汇报。对于特别重大(Ⅰ级)或重大(Ⅱ级)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学校可直接报省教育厅,并按照《预案》进行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。任何部门、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、瞒报、或不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。
四、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 饮食服务中心要配合相关部门在近期对各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。对食堂的操作场所、用餐场所及设备设施、餐具进行彻底清洗、消毒,特别是对假期中储存的米、面、油、调料等进行认真检查,清除过期、变质、遭受鼠虫害的食品原料和调料。对食堂从业人员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和指导,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,杜绝因个人健康问题和食品卫生问题导致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2月28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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