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医院工作职责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-06-18 17:35:50 累计阅读:
根据国家教委、卫生部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的精神,校医院主要工作任务是:监测学生健康状况;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,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;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;加强对传染病、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,为此校医院的职责范围为: (一)负责制订校医院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,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; (二)配合学校爱卫会做好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指导工作; (三)完成上级防疫部门布置的各项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; (四)认真做好传染病管理、隔离、消毒工作,及时上报疫情; (五)利用校报、广播、宣传栏、健康讲座等多种形式,经常开展对常见病、多发病和季节性疾病防治常识及青年青春期卫生常识的宣传工作; (六)做好新生入学体检、复查和在校生、毕业生的体检工作; (七)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,做好学生因病休、复、退学的审核工作; (八)定期对教工、学生、离退休人员进行体检,并建立健康病历档案; (九)做好食堂饮食卫生的参谋监督工作,把好“病从口入”关。 (十)认真做好校内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工作。(十一)与老干处合作为离退休老干部提供医疗服务,提高老干部自我保健意识; (十二)加强医务人员医德教育和业务学习。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,努力做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。(十三)做好日常门诊病人常规接待治疗工作。(十四)负责全校计划生育工作。